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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发布2023年投资报告
2024年3月1日 东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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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东盟发布《2023年投资报告》,有关内容如下:

全球投资低迷,东盟依然强劲

2022年,受俄乌冲突等影响,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量下降12%至1.3万亿美元。同期,东盟FDI流入量逆流而上,增长5.5%达2240亿美元,创历史峰值,巩固了发展中地区最大FDI目的地的地位。

展望未来,尽管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粮食危机、债务压力或将减缓东盟投资增长,但受益于国际供应链重塑、政策环境持续改善、区域一体化持续推进以及投资者信心,东盟未来仍将保持可观的FDI流入。

从东盟十个成员国看,六个国家FDI流入量较2021年增长,依次为新加坡(1412亿美元)、印度尼西亚(220亿美元)、越南(179亿美元)、马来西亚(171亿美元)、柬埔寨(36亿美元)和缅甸(30亿美元);两个国家较2021年有所下降,分别是泰国(99亿美元)和菲律宾(92亿美元)。马来西亚、新加坡和越南FDI流入量创历史新高;柬埔寨和缅甸跻身最不发达经济体中排名前五的重要FDI目的地。

从全球占比看,东盟连续两年超越中国成为发展中地区最大的FDI目的地,并继续成为增长引擎。东盟在全球FDI流入中的份额从2021年的14.4%上升到2022年的17.3%。强劲的流入推动东盟FDI存量达到3.6万亿美元,比2015年(1.8万亿美元)翻了一倍。

从投资类型看,跨国公司纷纷在东盟扩张,强化区域价值链和供应链网络。股权投资增长8%达1270亿美元,占东盟2022年FDI的56%;再投资增长5%达860亿美元,占比38%。已公布的绿地投资、国际项目融资和跨境并购项目数量均有所增加。

从投资领域看,制造业、金融、批发和零售以及与能源转型(如电动汽车)、数字经济(如数据中心)相关行业的投资强劲。

制造业投资达617亿美元,占比从2020年9%到2021年26%,再到2022年28%;

电子产品占制造业已公布绿地投资的70%,半导体和电子元器件占27%,电池增长656%达84亿美元占23%。

金融和银行业仍是最大的FDI目的行业,增长3.6%达630亿美元。

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8%达330亿美元,信息和通信业增长67%达100亿美元。

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相关的投资连续两年增长,2022年已公布的绿地投资、国际项目融资FDI达780亿美元,项目数量增长26%达349个。

2015-2022年,可再生能源和基础设施投资分别增长52%和19%。

从投资来源看,来自前10大外资来源地的FDI占东盟FDI比重为71%,较2021年提升8%。

美国投资居首,增长6%,达370亿美元,主要在银行和金融业以及制造业。

东盟内部投资居第二位。

日本是东盟第三大外资来源地,投资额达260亿美元,主要集中于交通运输和存储业,占该领域东盟FDI的88%。

中国是东盟第四大外资来源地,投资160亿美元,主要在制造业、电动汽车、数字经济和房地产。

中国香港是东盟第五大外资来源地,韩国居第六位。

从内部投资看,东盟成员国内部投资连续三年上涨,2022年达280亿美元,主要流向金融业和制造业,前五大行业占比87%。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越南吸引了东盟内部三分之二的投资,新加坡2022年增长10%。

东盟投资政策环境持续改善

近年来,东盟成员国陆续出台有利投资的政策措施,包括:投资便利化及配套措施,政策环境逐渐改善;东盟区域层面达成一系列旨在加速电动汽车、数字经济、工业4.0转型等领域投资的声明和协定。这些是东盟投资活力的重要保障。

从对内投资政策看,2013-2022年,东盟成员国共实施了149项影响投资的措施(包括111项有利措施,27项中立措施,11项限制措施),其中90%以上对投资者有利或中性,该比例超过了68%的全球平均水平和86%的亚洲平均水平。2021年受疫情影响,该比例曾降至70%,主要系成员国收紧投资监管,特别是具有战略重要性、公共卫生和国家安全相关领域。

这些政策主要涉及:

一是投资自由化,超过三分之一的有利措施与开放外资市场准入有关。例如,越南将2020年投资法项下外资市场准入限制清单中的保险对外资全面开放;菲律宾修改负面清单允许外资对可再生能源100%投资,放松中小企业和贸易企业的外国所有权限制,允许外资拥有对电信、航空、航运和铁路等公共服务的所有权。

二是投资激励,超过五分之一的有利措施提供了投资激励。例如,柬埔寨制定投资法为包括高科技行业、创新研发、数字基础设施和高附加值制造业在内的19个领域的投资提供激励措施;泰国减少4个主要投资项目的进口关税,并为外国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豁免。

三是投资便利化,超过五分之一的措施旨在促进或便利投资。例如,柬埔寨修订投资法,简化行政流程,并引入针对外国投资者的“柬埔寨我的第二个家”签证计划;印度尼西亚建立了投资部以促进和便利外资在印尼投资经营,并减少受投资要求约束的行业数量;缅甸为某些FDI项目提供货币转换豁免;泰国规定外国投资高收入者(至少50万美元的政府债券或资产)有资格获得长期居留签证。

四是投资限制,这些措施旨在监管和保护战略性行业和国家安全。例如,缅甸成立监管外币交易的委员会;菲律宾为战略性行业创建FDI审查机制,如与军事、网络基础设施和管道运输相关的行业,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活动。

从对外缔结投资协定看,截至2023年6月,东盟成员国已缔结342个双边投资协定和83个具有投资条款的协定,占全球国际投资协定(IIAs)的13%。其中,350个协定已生效,75个协定已签署但未生效,52个已终止。

东盟吸引FDI的新兴因素

《2023年东盟投资报告》提出了影响东盟吸引FDI的新兴因素及相关政策建议:

(一)国际税收改革。国际税收改革由G20和OECD进行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提出。这些改革,特别是对大型跨国公司实施15%的全球最低税,将对投资政策、投资促进和特殊经济区的发展带来重要影响。可采取以下行动:评估全球最低税对东盟对外国投资者吸引力的潜在影响;探索超出税收措施的投资激励措施;审查与税收激励措施相关的FDI促进政策和特殊经济区计划;审查IIA以评估实施全球最低税带来的争端解决风险。

(二)国际供应链重塑。地缘政治局势和新冠疫情引发全球供应链重组,偏爱东盟作为“搬迁”枢纽。这促使投资者不断巩固区域立足并加强供应链建设。可采取以下行动:加速实施《东盟投资便利化框架》(AIFF);积极参与东盟投资论坛和世界投资论坛等活动;最大化利用和高质量实施东盟经济共同体和RCEP,助力构建韧性的区域供应链。

(三)能源转型。为到2025年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占23%初级能源供应份额及35%安装容量,东盟每年需投资1800亿美元,但东盟2022年可再生能源国际投资项目估值仅430亿美元。国内外投资者、多边开发银行(MDB)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商业银行和绿色基金)将在东盟能源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私营部门在2014-2018年间为东盟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了超过40%的资金支持。可采取以下行动:制定着眼整个可再生能源供应链的投资政策、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对可再生技术进行投资并将其整合到制造业,在解决可再生能源需求的同时吸引设备制造商;鼓励包括国际投资在内的私人参与开发东盟的生态工业公园、生态特殊经济区、环境友好的数据中心,以支持东盟的能源过渡目标;促进区域跨境合作进行可再生电力贸易,增强区域工业互连和一体化。

(四)电动汽车。2022年,东盟电动汽车相关FDI流入量飙升570%至180亿美元。投资集中在上游(采矿和冶炼)和中游投资(制造业)。大多数成员国已着手增强其电动汽车基础设施。目前,全球前十大电动汽车制造商都在东盟经营发展,其中9个在该地区积极投资并持续扩张。可采取以下行动:进一步提高电动汽车普及率;促进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和下游投资;培养电动汽车支持行业,实现区域内采购和生产网络;吸引电池回收投资,与绿色经济发展和能源过渡目标保持一致。

 

来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