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李浩、方亮:泰国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策略
2024年5月29日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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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是东盟成员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沿线国家,也是首批生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国家。泰国是我国的重要贸易伙伴,对于走出去的参展企业,需要先了解泰国的知识产权体系,才能有针对性地确定应对潜在纠纷的措施。本文在介绍泰国知识产权体系的基础上,针对在泰国参展可能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给予不同的临时应对建议以及长期的应对策略。

一、泰国知识产权实体法体系

1. 发明专利

泰国发明专利采用延迟审查制和异议审查制,泰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根据泰国专利法,如已授权的专利不具有可专利性或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应授予专利的事由,任何人或检察机关都可以向泰国IPITC(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中央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对已授予的发明专利、小专利或设计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如果已经提起侵权诉讼,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专利撤销的反诉,或者可以针对原告的专利另行单独提起撤销程序。经与当事人协商后,法院可以决定合并案件。对于法院的判决可以向泰国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对于上诉判决也可以进一步向泰国最高法院(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2. 外观设计

泰国外观设计采用形式审查制和异议审查制,泰国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自注册日起算10年。

泰国专利法规定,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开后并授予前,任何对专利申请有异议的人都可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向专利职能部门提出异议。这项程序主要针对有异议的第三方,对于不符合专利授予的条件、不具有可专利性,对发明人主体有异议,以及对其职务发明属性有异议的,都可在专利申请公开后提出。

根据泰国专利法第64条的规定,任何人均可以对无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提出质疑。撤销无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诉状可以由利害关系人或者公诉人向法院提交。撤销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理由包括:不具备新颖性、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违反公共秩序、违反公共道德、皇家法令规定的不可专利的设计等。在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撤销后,将排除权利人的全部权利。

根据泰国专利法第63条的规定,除专利权人之外,任何人不得将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用于产品生产或者销售,为销售而占有、许诺销售或者进口包含专利外观设计的产品,但是为学习或者研究目的而使用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的,不在此限。

3. 商标

泰国法律规定,在泰国使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泰国对于部分侵害注册商标权利人提供了刑事保护。例如,《商标法》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人,被处以4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40万泰铢罚金(可并处);以混淆为目的模仿注册商标的行为人,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20万泰铢罚金(可并处)。

4. 著作权

根据泰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作品是指任何文学、戏剧、艺术、音乐、视听、电影、录音、声音以及视频广播作品或其他领域中的作品,不论其表达方式或形式如何。

根据泰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任何未经授权复制或改编、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行为均属于侵犯版权;其中对视听作品、电影或录音制品的未经授权复制、改编或向公众传播、出租原件或副本构成侵犯版权,在电影院展示期间进行声音或录像复制的行为也属于侵犯版权。

此外,对享有视听作品、电影作品、录音或声音和视频广播作品版权的作品进行未经授权的制作、转播或通过收取金钱或商业利益使公众听到或看到均属于侵犯版权。

二、参加泰国展会前的准备工作

1. 长期策略

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核心价值部分。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更容易在市场上积极地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才能更容易在市场上开拓进取。因此,为了使得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资产逐渐增值,就需要积极合理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可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这样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可以专业地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策略,监督制度的实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另外,企业可以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及时掌握国内外的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于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以避免造成对于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另外,及时关注其他企业的技术和产品,当发现其他企业对自身的知识产权造成侵权时,要积极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再者,企业要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机制,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企业可以结合所涉及的技术及其发展情况,加强对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知识产权培训,增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另外,企业除了在国内布局知识产权保护,还需要积极去国外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自身产品出口到的国家或地区,以及与自身产品形成竞争关系的企业所布局的国家或地区。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好自己。

2. 展前准备

了解泰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保护状况,评估并做好必要的展会预案,并且熟悉泰国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机制。

参加泰国展会,宣传材料必不可少。参展企业参加泰国展会过程中,常见的宣传材料有产品包装、宣传彩页、宣传视频音频资料、公司中英文网站等。因此,参展企业在布展之前,一定要逐项检查这些内容是否存在侵犯他人专利、商标、著作权的情形,另外,还要审核参展产品是否通过指定市场的认证。

参展企业最好进行充分的知识产权布局,将自身要展出的产品涉及的相关权利及时在泰国进行注册,以得到泰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尽量不将还没有申请专利的产品拿去参展。对未上市的新产品尽量不作公开展示。通过检索举办方提供的知识产权目录查找涉嫌侵权的参展商,发现侵权行为后及时进行证据保全。

另外,还可以提前做好一定的预防措施,例如,在布展前请专业第三方对可疑产品出具不侵权证明、保护函以及预留出担保金。

再者,建立展会危机处理团队。当企业前往泰国展会时,配置好相应的市场、客户、宣传、法律人员,明确一旦发生意外时间,各成员的主要职责,及一般处理流程。面对比较专业的知识产权问题,在展前最好咨询律师,在预防和事后救济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泰国展会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及应对策略

1. 海关程序

根据泰国法律,申请海关扣押可有以下两种途径:

(1)向泰国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2)向泰国海关申请扣押即将出口或进口的侵权货物,请求查验货物和/或暂停进出境流程。但是权利人需在扣押后 24 小时内查验货物并向海关确认被扣押货物系侵权,否则货物将被放行。

根据泰国海关新规,2022 年 9 月起由泰国海关负责知识产权(商标和著作权)海关执法备案。在 2022 年之前已向 DIP Depart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泰国知识产权厅)提交海关备案的商标和著作权所有人应重新向泰国海关提交备案,以确保在新法项下继续受到保护。备案有效期为 3 年或直至该商标/著作权的到期日(以在先日期为准),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3 年。

如泰国海关执法人员怀疑某一批货物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可暂时扣押货物并通知出口商、进口商、转口商或其代理人以及商标或著作权所有人。如果海关人员无法联系出口商、进口商、转口商或其代理人,或前述主体在3 日内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则被扣押的货物将被视为侵权货物。

而如果出口商、进口商、转口商或其代理人承认货物侵权,泰国海关执法人员会起草一份执法记录并将案件移送至诉讼部门以采取下一步行动。

如出口商、进口商、转口商或其代理人提出答辩意见,需在收到泰国海关执法人员通知后的 3 天内提出,并提供不侵权证据。泰国海关执法人员应将答辩意见通知权利人,权利人可以在 3 日内提交确认函和诉状以提起诉讼,否则被扣押的货物将被放行。权利人也可以要求延长期限(最多10天),但可能被要求就延期请求提供担保。

如未事先备案,权利人也可以在个案中申请边境执法。如申请获得批准,泰国海关执法人员将暂时扣押货物并通知出口商、进口商或代理人以及权利人。权利人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配合海关执法人员检查货物,否则被扣押的货物将被释放。

因此,如果参展企业一旦遭遇海关行政执法、扣押展品,参展企业如果认为自己没有侵权,则可以提出答辩意见,并且在收到泰国海关执法人员通知后的3天内提供不侵权证据。

2. 民事程序

民事诉讼的提起需要权利人提交诉状,阐明原告的主张、法律依据和诉讼请求。被告在收到诉状后,可以提交答辩状。在此之后,法庭将举行初步口头听证会以解决程序性事项并确定证人作证的方法和日期。

如果一个案件同时涉及权利的有效性和侵权损害赔偿,法官可能会将诉讼程序分为两个阶段,先对有效性作出裁决;若法官认为权利本身无效,则可能会驳回侵权损害赔偿的听证会。

因此,如果参展企业的展品被诉侵权,参展企业可以对权利人的发明专利、小专利或设计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如权利人已授权的专利不具有可专利性或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应授予专利的事由,可以向泰国IPITC提出撤销申请。

参展企业要留存自己已拥有的知识产权的相关资料,包括权利证书和研发过程的相关证据,研发过程证据应能够证明产品开发过程为独立研发,没有抄袭。为了在被诉侵权时能够及时出具相关资料,就要求平时工作中及时梳理和留存相关的邮件和项目资料,做好记录,形成证据闭环。在被诉侵权之后,在举证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与起诉方的沟通协商。

3. 刑事执法

泰国专利法规定了构成犯罪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当公司因专利侵权而承担刑事责任时,若该责任是由于董事、经理或任何负责公司运营的人员的命令或行为而产生的,相关管理人员也将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管理人员按照职权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导致公司实施侵权行为,相关管理人员同样应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在参展期间遭遇泰国警察或者海关人员的刑事执法,建议参展企业人员不要与警察或者海关人员发生冲突。如果认为自己的产品没有侵权,可以提出答辩意见,并提供不侵权证据。另外,当涉及刑事案件时,可以就近向中国驻泰国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的协助。

4. 仲裁和调解

在泰国,仲裁和调解可解决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事项相关的争议,例如著作权许可协议、商标和专利许可合同争议。

DIP为解决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提供知识产权调解服务。根据 DIP 官方推荐,使用调解程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程序灵活快速,用时比法院的诉讼程序短,且当事人不必支付任何费用。第二,DIP 的工作人员作为调解员,可保障专业性和中立性。第三,调解过程保密,可有效维护当事人商誉。第四,双方当事人仍可以保持良好关系,与诉讼程序相比对抗性不强。

因此,如果参展企业在泰国参展期间遭遇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问题,可以通过DIP进行仲裁和调解。

四、结语

在泰国参展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无论是行政、民事还是刑事执法,企业可以针对诉讼程序提出异议,进行不构成侵权的抗辩。比如根据侵权判定标准,结合泰国的相关法律,搜集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产品不构成侵权。另外,可以提出权利无效请求,令权利人失去提出诉讼的权利基础;提出反制性质的诉讼,分析对方产品是否落入己方或关联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一旦发现对方产品侵犯己方知识产权,可提起反制性的诉讼,谋求和解。另外,也可以请求泰国知识产权厅为解决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提供知识产权调解服务。

 

来源: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