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更好发挥标准对行业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示范性作用,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和制度型开放。
《行动计划》的发布有何重要意义?服务贸易标准化建设应如何兼顾创新发展与规范引领?《行动计划》将如何助力“中国服务”品牌的培育,如何推动服务贸易“中国标准”国际化?围绕这些问题,国际商报邀请三位业内专家展开详细解读。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 赵晋平
商务部研究院数据中心副研究员 宋思源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秘书长、国际标准化组织管理咨询技术委员会主席 姚 歆
(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Q1 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是“十五五”时期中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行动计划》的发布有何重要意义?
赵晋平: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短板的制约已到了亟须进行系统破题的阶段,主要表现在覆盖缺口明显、质量有待提升、国际话语权薄弱三个层面。在此背景下,《行动计划》的发布具有深刻的战略意义:
其一,这是服务贸易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完善的标准体系,是服务贸易市场有序运行、监管部门有效治理、企业诚信经营的共同前提。《行动计划》以2026—2030年为周期,系统推进七大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将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底座”。其二,这是推动制度型开放的关键切入点。服务贸易的深层次开放,绝不只是降低准入门槛,更需要推动国内标准、规则、监管框架与国际通行规则的系统性对接。标准化工作恰恰是“规则对接”最直接的技术载体。推动服务贸易标准国际化,本质上就是在推进制度型开放。其三,这是“中国服务”品牌建设的硬支撑。品牌的背后是质量,质量的保障是标准。没有可信赖的标准体系,“中国服务”品牌就缺乏坚实的信用基础。《行动计划》的实施将为中国服务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提供可背书、可验证、可比较的质量凭证,这是软实力建设不可或缺的硬件支撑。
宋思源:当前,我国服务贸易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持续优化,但与制造业的高标准化程度相比,服务贸易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仍待加强,部分服务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导致企业在开展跨境服务的过程中,常面临技术性贸易壁垒和信任成本高企等挑战。《行动计划》的发布是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求,是实现制度型开放的关键举措。以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为主线,《行动计划》强调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规则相通相容,体现了我国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参与制定者的重要转变。标准化建设将有效降低跨境交易中企业的信息成本和合规风险,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姚 歆: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异质性和跨境监管复杂性,越是开放发展,越需要用标准提升服务可比性、质量稳定性和国际信任度。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正在向数字化、知识化、高附加值方向升级,对标准化的需求更加迫切。《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立覆盖多领域、全链条、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服务贸易标准体系,其意义不仅是增加标准供给,更是以标准推动制度型开放、降低交易成本、培育“中国服务”品牌,并增强我国参与国际标准治理的能力的具体举措。
Q2 《行动计划》聚焦七大重点服务贸易领域,其中数字贸易、绿色服务贸易等新兴领域被给予重点关注,您认为新兴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应如何兼顾创新发展与规范引领,推动标准与新技术、新场景深度融合?
赵晋平:《行动计划》的这一布局抓住了当前服务贸易发展最具活力,也最需要规范引领的前沿地带。但新兴领域的标准化建设面临一个特殊矛盾,即标准的稳定性要求与技术创新的快速迭代之间的内在张力。处理不好,标准会成为创新的“枷锁”;处理好了,标准将成为创新的“护城河”。怎么处理?关键在于三个“分层”:一是标准层级分层,国标守底线,团标促创新。对于数字贸易、AI服务、碳核查等快速迭代的新兴场景,应充分发挥团体标准灵活性强、更新周期短的优势,鼓励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和研究机构牵头制定团体标准,形成与技术创新同步演进的规范体系。二是制定时序分层,先建框架,再填细则。应先构建顶层的标准体系框架、指标维度和评估逻辑,再随技术应用场景的成熟逐步填充细化指标,采用“模块化+版本化”的动态迭代方式,实现标准与技术的同频演进。三是适用范围分层,强制标准划红线,推荐标准促创新。对于涉及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底线性内容,应通过强制性标准划定红线;对于商业模式、服务场景、技术路径等竞争性内容,则应以推荐性标准为主,为市场主体留足创新空间,通过市场竞争优选出更符合实际的技术路线。
关于标准与新技术、新场景的深度融合,建议:在数字贸易领域,重点推进跨境数据流动安全评估标准、数字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标准、跨境电商信用评级标准等核心标准的制定,填补当前国际规则的空白,抢先确立这些领域的“中国方案”。在绿色服务贸易领域,重点推进碳核查方法论标准、绿色认证互认标准、ESG信息披露服务标准等的制定。随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深入实施,与国际接轨的绿色服务标准将直接决定中国绿色服务企业能否在国际市场获得信任背书,其战略价值不可低估。
宋思源:在兼顾创新与规范方面,对于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绿色合规等领域,应加快强制性、基础性标准制定,守住安全红线;对于人工智能服务、跨境数字交付、绿色低碳服务等前沿领域,应先出台柔性、指导性标准,预留创新空间,避免过度监管导致的抑制创新。可以运用“沙盒监管”模式,允许企业先行先试,待模式成熟后提炼为团体标准或行业标准,让标准成为创新的“护栏”而非“枷锁”。
在推动标准与新技术、新场景深度融合方面,首先,应依据技术迭代,建立动态更新的标准体系。紧跟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建立标准动态修订、快速立项机制,将技术参数、服务流程、安全规范及时转化为标准,实现标准与技术的同步迭代。其次,应锚定新场景需求,推动标准深度融合落地。针对跨境直播电商、云服务出口、远程医疗、数字文创、绿色供应链服务、低碳咨询等新场景,需围绕服务交付、交易结算、资质互认、碳足迹核算、绿色认证等关键环节制定专项标准,把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合规要求嵌入标准中。同时还应强化产学研用协同,让标准真正服务于新技术、新业态发展。
姚 歆:新兴服务贸易领域的标准化不能简单套用传统服务监管逻辑,应坚持“包容创新、底线规范、场景牵引、动态迭代”。数字贸易方面,据中国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预计,2025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总额预计超过4300亿美元。跨境数据流动、数字身份、电子合同、在线支付、算法服务、平台责任等都需要标准支撑。绿色服务贸易方面,应围绕绿色咨询、碳核算、绿色物流、绿色会展、绿色建筑运维、可持续旅游等建立统一术语、核算方法、评价指标和披露规则。标准既要为新技术、新模式预留试验空间,也要明确数据安全、消费者保护、隐私保护、绿色声明真实性等底线要求。可通过自贸试验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先行先试,形成“试点—评估—修订—推广”的标准迭代机制。
Q3 《行动计划》强调推进服务贸易标准国际化,您认为应如何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相通相容,以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治理中的话语权?
赵晋平:标准国际化,是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中技术层面最核心的议题,也是当前我国服务贸易参与全球竞争最需要突破的战略短板之一。
“中国标准”走出去有三种路径:一是“标准转化”,推动国内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将我国在中医药服务、旅游服务、会展服务、传统特色餐饮等优势领域已成熟的国家标准,通过ISO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转化程序,推动其成为国际标准或区域标准。二是“标准输出”,通过双多边协议推动标准互认。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RCEP成员方的经贸合作中,积极推动服务贸易标准互认协议的签署,将中国标准作为区域合作的规则基础。通过构建“朋友圈标准体系”,形成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三是“规则参与”,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议题设置与规则制定。推动更多中国专家进入ISO、IEC、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委员会,在数字服务、绿色金融、跨境数据等新兴议题尚未形成稳定国际共识的窗口期,积极提交中国案,在规则的“空白地带”确立中国框架。
宋思源:首先,深化标准互认,打通跨境应用通道。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RCEP成员国的标准合作,建立服务贸易标准互认清单,推动资质认证、服务流程、质量评价互认,助力“中国服务”出海。其次,主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输出特色领域中国标准。一方面,牵头提出新兴领域国际标准议题,在数字贸易、绿色服务等新兴领域抢占标准制定先机,从“规则接受者”转向“规则参与者、引领者”。另一方面,立足中国特色优势,依托中医药服务、文旅服务、跨境数字服务、工程建设服务等优势领域,将中国的成熟实践、服务模式、质量规范转化为国际标准提案,推动中国特色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
姚 歆:服务贸易标准国际化应从“对标接轨”走向“共同制定”。一方面,要系统比对WTO、ISO、IEC、RCEP、DEPA、CPTPP等规则和标准,在数字服务、旅游、会展、平台经济、传统特色服务、绿色服务等优势领域推动术语、分类、质量评价、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等规则相通相容。另一方面,要把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丰富应用场景转化为国际标准贡献,鼓励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共同提出国际标准提案。中国已支持北京开展WTO电子商务协定先行先试,推动参与国际数字贸易标准制定;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也将合作拓展至数字、绿色、标准和规制对接等新兴领域。这说明我国可通过多边、区域和双边渠道同步发力,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接受度和制度影响力。
Q4 《行动计划》从工作体系、人才队伍、先行先试平台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如何确保这些保障措施的落地见效,让标准化真正赋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赵晋平:保障措施落地需要把握几个关键:一是建立差异化的标准推进机制,避免“一刀切”。建议允许不同地区根据自身服务贸易发展阶段确定标准化工作的优先领域,形成“基础标准全国统一、领域标准分区先行、创新标准以点带面”的差异化推进格局。二是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为先行先试平台。建议在各示范区中设立服务贸易标准化试点专区,鼓励企业在标准的制定、试用、评估、迭代全链条中发挥主体作用,形成“标准在示范区试验、经验向全国推广”的良性循环。三是着力补齐人才短板,将复合型标准化人才培育列为保障体系的核心任务。建议加强高校服务贸易与标准化交叉学科建设,同时依托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等行业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建立健全服务贸易标准化从业人员的资质认证体系,推动人才供给与标准化工作需求形成有效匹配。四是建立标准实施效果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以评估推动落实。建议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各重点领域标准的企业应用情况、市场认可度、与国际规则的衔接程度进行评估,并将其与行业准入、政府采购、出口信用支持等政策工具挂钩,形成标准实施的内生动力机制。
宋思源:一方面,要强化部门协同与政企联动。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统筹标准立项、发布、实施,并注重引导行业组织做好标准推广与应用,企业依据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应完善考核激励与督导评估机制。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地方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考核,建立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体系,对落地成效突出的地区、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倒逼保障措施落地,切实把标准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开放优势。此外,还应针对中西部地区开展标准化培训、专家帮扶,推动人才下沉,缩小区域标准化能力差距。
姚 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区域差异明显,东部可重点推进数字贸易、专业服务、金融科技、平台服务标准建设,中西部可围绕文旅、康养、特色服务外包、跨境电商服务形成差异化标准供给。建议建立四个机制:一是标准项目库机制,把急需标准纳入清单管理;二是试点验证机制,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开展压力测试;三是人才支撑机制,培养既懂标准又懂贸易、法律、数字技术和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专家;四是绩效评估机制,将标准实施与企业降本、贸易便利化、品牌提升、国际互认成果挂钩,避免标准“重制定、轻实施”。
Q5 《行动计划》在助力“中国服务”品牌培育方面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赵晋平:“中国服务”品牌的国际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标准化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硬支撑。在助力“中国服务”品牌建设方面,《行动计划》将从三个层面产生深远影响:
第一,夯实品牌的质量基础。《行动计划》通过七大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将系统性提升中国服务业的质量管控水平,使“中国服务”的质量信号更加清晰、可信。这是品牌建设最根本的内功。
第二,构建品牌的国际信任通道。在国际市场上,外国消费者和企业在选择中国服务时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是信息不对称——不了解中国服务的质量标准是什么、如何评价、如何追责。一旦中国标准得到国际互认,“中国服务”品牌的可信度和市场穿透力将随之显著提升。
第三,保护品牌免受低价竞争侵蚀。没有标准保护的品牌是脆弱的。通过标准化建立明确的质量门槛和认证机制,可有效区分高质量服务供应商与低质量服务供应商,保护“中国服务”品牌的溢价空间。
总而言之,《行动计划》的发布是中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一个重要的制度里程碑。标准化工作看似技术性、基础性,实则关系国际竞争格局的深层博弈。让标准成为“中国服务”走向全球的“护照”,让规则对接成为制度型开放的技术底座,这是《行动计划》最深远的意义所在。
宋思源:统一的质量标准、服务规范、合规要求,能够切实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未来,标准化将成为“中国服务”的质量标签和信任背书,是品牌化建设的核心支撑。《行动计划》将推动我国服务向“标准化、品牌化输出”转变,使“中国服务”依托可识别、可信赖的标准,更大程度赢得国际市场信任。
标准体系的建设也将推动我国从商品贸易开放为主,转向商品与服务贸易协同开放,从要素流动型开放迈向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新阶段,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重要支撑。在《行动计划》的引领下,中国服务贸易标准将逐步从“跟随者”变为“领跑者”,在全球服务贸易格局中赢得更大的制度性话语权。
姚 歆:“中国服务”要从规模优势走向品牌优势,核心是让境内外客户感到“可识别、可信任、可评价、可持续”。2025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8.08万亿元,同比增长7.4%。旅行进出口达22067亿元,增长7.6%。其中,出口增长49.5%,进口增长1.4%。这些数据说明中国服务消费的吸引力和国际市场连接度持续提升。标准可把文化旅游、数字内容、在线教育、医疗康养等领域的最佳实践固化为质量规则、服务流程和评价体系,提升“中国服务”的稳定性和国际传播力。从更深层看,《行动计划》服务于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有助于推动国内监管与国际规则相衔接,提高服务贸易的透明度、便利化和可预期性,为贸易强国建设提供长期制度支撑。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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